第五条 教育分会专家委既是中机维协教育分会的技术咨询机构,也是中机维协教育分会行业有一定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专家组织。
第六条 专家委员会人数不限,类别分为专家和特约专家。设主任委员 1名,由教育分会秘书长担任。副主任委员若干名,由个人自荐和秘书处推荐相结合。日常事务由教育分会秘书处负责。
第七条 专家可根据自身知识结构选定专业领域方向,拟分为 15 个专业方向领域:组织管理、人才管理、人才评价、机械设计、机械制造、机电一体化、仪器仪表、设备工程、电机与电器、电气及其自动化、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、新技术新材料、电子工程、建筑电气、环境工程。后期根据行业及发展需要,再适时进行调整增删。
第八条 教育分会专家委员会岗位职责
(一)专家委员会主任职责主任负责统筹专家委员会各项工作,组织副主任共同对教育分会发展战略、方针、政策、法规等提出咨询建议;了解、掌握和研究教育分会发展动态,及时向中机维协提供重要信息和工作建议;参与协会科技项目评审等工
作。
(二)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职责
副主任分别主持主任委员分配的相关工作,推荐本组委员参与协会委托的科技项目评审、认证、验收等工作,与组内委员沟通交流,了解、掌握和研究所在组技术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动态,及时向协会提供重要信息和工作建议。